河海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声明
声 明各位考生、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河海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保障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坚决维护我校声誉,特声明如下:一、截至2019年6月1日,我校已获得相关省(市)教育厅批准备案的校外教学点(详见附件),可参加我校2019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二、我校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代理。对于未获得批准备案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我校名义开展任何形式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宣传等活动。三、所有报考河海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考生应到所在省(市)教育厅考试院网站上办理相关手续。 四、我校严格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具体如下:专升本:2420元/年(理科),2200元/年(文科);高起本:2420元/年(理科),2200元/年(文科);高起专:2090元/年(理科),1870元/年(文科)。 五、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及相关证件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并通过“河海大学收费服务平台”自行从网上缴纳学费。六、我校欢迎并自觉接受广大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于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过程中的任何不规范行为,一经发现,我校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具体联系方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