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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2025-01

关于河海大学银龄学习中心举办2025年春季培训班招生的通知

关于河海大学银龄学习中心举办2025年春季培训班招生的通知各位学员:河海大学银龄学习中心秉持“因需施教、精心施教、寓教于乐”原则,在充分调研南京地区老年群体特色需求的基础上,开设具有“知识性、趣味性、普适性”的实用课程。“中心”利用学校特有优质资源,汇聚一批具有丰富经验、精于实践、乐于奉献、热心公益的教师担任教学工作。课程采取小班化教学,实施规范的教学管理。浓厚的学习氛围,良好的学习风气,使学员既学到知识,又深受校园文化气息的熏陶。由此,河海大学银龄学习中心计划举办2025年春季培训班招生,具体事项如下:一、招生对象及要求1.年龄要求原则上不得超过75周岁(含)。2.身体健康,具有适应选读课程的学习条件。3.本人自愿,政治思想端正,无不良嗜好。入学时须自行购买一份意外伤害险,并签署健康声明和免责声明书。二、培训内容河海大学银龄学习中心在结合自身特色和优势的基础上,为满足南京地区学员需求,开设手机摄影、茶文化、传统插花、古琴、太极拳及服饰形体美仪等特色课程。序号课时名称任教老师招生人数1手机摄影王惠庆352茶文化赵唯佳303传统、生活插花刘美兰354古琴夏蒙125太极拳刘安兵356服饰形
11 2021-11

关于举办河长制创新与河湖健康评估研讨班的通知

河海大学部门文件河海远教〔2021〕52号─────────────────────────────────────────关于举办河长制创新与河湖健康评估研讨班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要求,指导各地做好河湖健康评价工作。河湖健康评价是评估河湖健康状态、科学分析河湖问题、强化落实河湖长制的重要技术手段,是指导编制“一河(湖)一策”方案的重要依据,是河湖长组织领导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重要参考。河海大学计划举办河长制创新与河湖健康评估研讨班,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地点时间:2021年12月4-8日(4日全天报到)地点:广东广州二、培训内容1、河长制背景下的河湖健康评价意义、作用;2、河长制2017-2021年政策解读;3、河湖健康评估的内容、流程及组织实施;4、河长制任务及标准化建设;5、河长制机制创新;6、河长制十四五规划解析;7、现场观摩三、培训对象各地区河长及河长办公室工作业务骨干;各水利科学研究院、勘测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各河长制创新示范地区及相关单位的有关人员等。四、
11 2021-11

关于举办水库除险加固与运行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培训班的通知

河海大学部门文件河海远教〔2021〕51号────────────────────────────────────────关于举办水库除险加固与运行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培训班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十四五”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全面部署,每年按期开展安全鉴定后新增的病险水库,及时实施除险加固,消除安全隐患,加强监测预警设施建设,健全水库运行管护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其在防汛减灾、供水保障和农业灌溉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河海大学定于12月份举办水库除险加固与运行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地点时间:2021年12月6日-10日(6日全天报到)地点:江苏南京二、培训内容1、“十四五”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实施与要求;2、土石坝除险加固设计、施工措施;3、水库大坝安全在线监测系统新技术应用介绍;4、水利工程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技术应用与发展方向;5、坝工新技术新材料的发展;6、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标准化与机制创新介绍;7、现场教学。三、培训对象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区、市)水利(水务)厅(局)、有关市区县水利工
11 2021-11

关于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宣贯培训班的通知

河海大学文件河海校科教〔2021〕41号──────────────────────────────────────────关于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宣贯培训班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长江保护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学习宣传,保护和改善长江生态环境,促进依法履职和资源可持续利用,推动长江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经研究,河海大学计划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以下简称《长江保护法》)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地点时间:2021年10月25日至29日25日全天报到地点:江苏南京报到地址:河海大学国际交流中心(隽恒酒店)培训地点:河海大学西康路校区二、培训内容1.《长江保护法》解读;2.《长江保护法》的实施难点与实施重点;3.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与河道生态护岸;4.城市河流文化的传承与绿色城市创新发展;5.长江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与案例分析;6.长江流域绿色发展的技术保障7.现场教学三、培训对象长江干流、支流和湖泊形成的集水区域所涉及的青海省、四川省、西藏自治区、云南省、重庆市、湖北

人社部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教育部高等学校继续教育示范基地

水利部全国水利行业定点培训机构

高等教育学会中国西部教育顾问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