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9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河海大学部门文件 河海终身教育〔2026〕42号────────────────────附件1 毕业论文(设计)信息基表.xlsx附件2 学位申请汇总表模板.xls各单位:根据《河海大学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管理办法》(河海校政〔2022〕74号)的相关要求,为确保2026年9月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 2025年1月至2026年7月期间已毕业,且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成教本科毕业生。二、申报程序 1.7月22日—8月11日,学生在教务系统提交学位申请,打印出学位申请表签字后提交至教学点,并提交毕业论文(设计)信息基表(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