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12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河海大学部门文件河海远教〔2022〕42号────────────────────关于做好2022年12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单位:根据《江苏省普通高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暂行管理办法》和《河海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为确保2022年12月我校成人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2021年12月-2022年9月之间毕业且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自考学生。二、授予条件1.遵守法律,遵守校规校纪,品行端正;2.完成专业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成绩≥70分;4.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等级达到“良好”及以上;5.自学考试相关专业的学位课程考试平均成绩≥70分。以上所有成绩以毕业生登记表上的成绩为准。三、申请时间2022年10月20日至11月20日提交材料时间:截止2022年11月20日四、申请程序(一)提交申请材料:1.纸质版申请材料:学位申请表(附件1)、学位信息汇总表(附件2)、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A4)、本科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A4,正反双面复印)、毕业论文(设计)的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