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 主页
首页
关于学院
学院简介
机构设置
学院文化
高端培训
培训专题
通知公告
案例中心
师资团队
基地建设
网络课程
立项公示
成人高等教育
通知公告
学历新闻
招生信息
常见问题
专业目录
教材目录
管理文件
相关下载
教学站点
网络课程
自学考试
自考简介
通知公告
主考专业
管理文件
工作动态
教学研究
工作动态
教学教研
质量管理
办学资源
基地建设
现场教学
师资团队
教学设施
食宿安排
录播中心
党群园地
组织架构
党群工作
学习园地
规章制度
首页
关于学院
学院简介
机构设置
学院文化
高端培训
培训专题
专题动态
智慧水利
河湖长制
专技培训
应急管理
乡村振兴
财税专题
企业管理
师资专题
党政干部
银龄中心
数字工程师
法制政策
新能源
生态治理
通知公告
案例中心
师资团队
基地建设
网络课程
立项公示
成人高等教育
通知公告
学历新闻
招生信息
常见问题
专业目录
教材目录
管理文件
招生工作
学籍管理
教学管理
相关下载
教学站点
网络课程
自学考试
自考简介
通知公告
主考专业
环境工程
人力资源管理
行政管理
管理文件
工作动态
教学研究
工作动态
教学教研
质量管理
办学资源
基地建设
现场教学
师资团队
教学设施
食宿安排
录播中心
党群园地
组织架构
党群工作
学习园地
规章制度
old栏目
自学考试-
教师风采
业务系统
学习平台
信息查询
高级研修
他山之石
招生信息
培训管理
公示公告
开班信息
现场教学
相关下载
首 页
开班动态
学历新闻
学历咨询
公示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old栏目
公示公告
22
2022-07
2022年河海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改革项”预报名操作手册
07
2022-07
河海大学2022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章程
07
2022-07
关于2022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放弃/取消入学资格的公告
附件1河海大学2022级放弃入学资格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名单.pdf附件2河海大学2022级取消入学资格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名单.pdf
13
2022-05
河海大学2021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退学名单公示
根据《河海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河海远教【2021】8号)中的相关规定,学生须在每学年开学缴纳当年的学费,办理注册手续。刘旺银等140名学生至今尚未进行学籍注册,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现对退学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至2022年5月20日。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将在公示结束后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籍注销。凡对以上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于上述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与河海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学籍管理部反映,联系电话:025-83787964,邮箱:xjglb@hhu.edu.cn。河海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2022年5月13日附件2021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未注册名单.xlsx
13
2022-05
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超期学生处理公示
各有关同学:根据《河海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专科和专升本学制为2.5年,高起本学制为5年,延长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年。在校时间(含休学)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未完成学业者,按自动退学处理。现将超期学生名单(第二批)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5月27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学籍管理部联系,电话:025-83787964,邮箱:xjglb@hhu.edu.cn。附件:河海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超期学生名单(第二批)河海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5月13日附件河海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超期学生名单(第二批).xlsx
19
2022-04
关于2022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未注册学生名单公示
各教学点、尚未注册的各位同学: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注册工作的通知》(河海远教〔2022〕3号),学生应在3月31日前完成报到注册,截止目前仍有少部分学生未注册。根据《河海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河海远教〔2021〕8号),未报到注册学生不予注册学籍。现将尚未办理注册手续的学生予以公示,请于2022年4月26日前办理报到注册手续,过期将自动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后果自负。学籍管理部电话:025-83787964,邮箱:xjglb@hhu.edu.cn。附件:2022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未注册名单.xlsx河海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2022年4月19日
23
2022-02
河海大学关于2022年设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函授站点公示
13
2022-01
河海大学关于2022年设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函授站点公示
04
2021-11
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超期学生处理公示
各有关同学:根据《河海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专科和专升本学制为2.5年,高起本学制为5年,延长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年。在校时间(含休学)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未完成学业者,按自动退学处理。现将超期学生名单(第一批)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11月19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学籍管理部联系,电话:025-83787964,邮箱:xjglb@hhu.edu.cn。附件:河海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超期学生名单(第一批) 河海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11月4日附件河海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超期学生名单(第一批).xlsx
05
2021-09
成人高考、行业推荐报名演示说明
03
2021-09
关于针对假冒河海大学名义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虚假招生宣传的严正声明
20
2021-08
关于河海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选结果的公示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河海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河海远教[2021]28号)和《河海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优秀毕业生”评选奖励暂行规定》(河海继教[2012] 4号)文件的精神要求 ,在各函授站(教学点)及专接本对接院校申报的基础上,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优秀毕业生工作组评审的基础上,评选出吴静顺等87名“河海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1届优秀毕业生”。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8月20日-2021年8月26日。 如有异议,请于8月26日下午17点前将意见反馈给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教学教务部或自学考试办公室。联 系 人:方 征 吴 娟联系电话:025-83786356、025-83787229附件:2021届优秀毕业生名单公示 河海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8月20日
17
2021-08
关于针对假冒河海大学名义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虚假招生宣传的严正声明
19
2021-04
关于针对假冒河海大学名义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虚假招生宣传的严正声明
每页
14
记录
总共
29
记录
第一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页码
2
/
3
跳转到
人社部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教育部高等学校继续教育示范基地
水利部全国水利行业定点培训机构
高等教育学会中国西部教育顾问单位
Copyright © 河海大学终身教育学院版权所有
苏ICP备12023610号-1
后台管理
技术支持:
梦蕾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