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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自考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毕业论文写作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6-06-25来源:终身教育学院作者:编辑:审核:阅读:28

各有关考生:

为做好我校2026年下半年社会自考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阶段时间安排

1.选题与提交毕业论文任务书:2026年6月29日—7月10日。

2.提交毕业论文初稿:2026年7月14日—8月14日。

3.提交毕业论文定稿(须通过平台查重及AIGC检测):2026年8月24日—9月19日。

4.提交毕业论文答辩现场使用稿:2026年9月24日—10月8日。

5.参加现场答辩:2026年10月17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6.提交毕业论文终稿(须通过平台查重及AIGC检测):2026年10月18日—10月25日。

7.成绩发布与复核:

  论文系统成绩发布:不晚于2026年11月6日。

  系统成绩公布一周后,考生可登录“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查询最终成绩。

  根据论文指导审阅的实际进程,时间如有微调,以系统设定日期安排为准。

关于时间安排的补充说明:

论文各阶段提交期限较长,已完成相应阶段写作的考生,可在各阶段规定时间内随时提交,不必等待截止日期。自考办将提醒指导教师及时评阅,便于考生尽早获取修改意见,为后续修改留出充裕时间。

写作进度较慢的考生,在截止日期前提交即可,不影响正常评分。请勿为赶时间而盲目提交质量不高的稿件,以免浪费评阅机会、增加后期修改压力。

截止日期后系统关闭,无法补交。请各位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安排进度,确保写作质量,并严格遵照各阶段截止时间。

二、论文写作各阶段说明

(一)论文写作平台

论文各阶段的指导工作均在我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平台进行(论文报名缴费成功后,即可进入“在线论文实践”板块,具体操作详见继续教育平台“论文实践资料”板块的《自考论文系统操作指南》)。请考生认真阅读并熟悉系统操作,正确使用平台完成各阶段论文稿提交、查重等工作。

(二)论文基本结构与格式要求

毕业论文文本一般由题目、中英文摘要、关键词、目录、正文、结论、参考文献、致谢、附录等部分构成。

毕业论文格式须符合《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毕业论文格式示范》要求,该示范可在继续教育平台“论文实践资料”板块下载。

毕业论文应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1.概念准确,思路清晰,有创新点,无抄袭现象;

2.行文流畅,无错别字,格式规范;

3.所有数据、图片资料真实可靠,不包含他人成果;

4.参考文献须在论文准确位置引注,文后参考文献著录须符合国家标准《信息与文献 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 7714-2015)的规定。

5.论文字数要求:经管及人文社科类毕业论文正文字数(不含封面、目录、摘要、参考文献、致谢、各类附录等)原则上不低于9000字。

(三)主要工作流程

1.论文选题与任务书提交

考生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论文选题,并撰写提交《河海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任务书模板及参考选题均可至继续教育平台“论文实践资料”板块下载,考生可从中选取适配的写作选题;考生自拟论文选题时,应注意选题聚焦具体问题,避免范围过大、内容空泛。建议选题方向围绕人力资源管理某一具体职能模块中的具体问题展开,确保研究内容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任务书是整个论文撰写工作的核心纲领,明确了研究的选题方向、核心目标、技术路线及预期成果,从根本上框定了论文的研究边界与内容范围。考生务必高度重视任务书的撰写工作。一份高质量的任务书是考生与指导教师沟通研究思路、达成共识的重要桥梁,也是后续开展文献调研、数据分析和论文撰写的根本依据与行动指南。考生可在此阶段的留言框中向指导教师提出个人期望达到的论文成绩目标,以便指导教师了解情况。

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选题并提交任务书者,不得进入下一阶段的毕业论文写作环节。

2.任务书批阅与修改

指导教师对考生提交的任务书进行一次批阅并给出评阅意见。考生须严格遵照指导教师的评阅意见进行修改与完善,这是确保论文不偏离主题、顺利完成写作的关键步骤。任务书修改完成后,考生即可进入初稿写作阶段。

3.提交论文初稿

考生完成毕业论文初稿撰写后提交。本阶段可根据开题评阅意见修改论文题目。初稿阶段的核心要求为搭建完整的论文框架、确保内容齐全完备、理顺逻辑脉络。初稿须按照标准论文格式撰写。

考生须于规定时限内提交毕业论文初稿。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者,不得进入下一阶段的毕业论文写作环节。

4.初稿批阅

指导教师对考生提交的毕业论文初稿进行一次批阅,给出评阅意见和修改建议。考生须根据评阅意见认真修改完善,修改后的初稿无需再次提交批阅,直接进入定稿写作阶段。

5.提交论文定稿(含查重及AIGC检测)

考生根据指导教师的初稿评语继续完善论文,提交毕业论文定稿。定稿是决定考生能否获得答辩资格的关键环节,须在以下方面达到基本要求:

(1)论文结构完整,论点明确,论证过程基本合理,能够围绕核心问题展开有逻辑的分析;

(2)所使用的数据或案例材料来源可靠、呈现规范,能有效支撑所提出的观点;

(3)语言表达通顺、准确,格式符合《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毕业论文格式示范》要求;

(4)查重率及AIGC疑似生成比例均符合本通知“学术规范”部分规定的标准。

(5)本阶段,考生可根据指导老师评语,最后一次修改论文题目。此后各环节中论文题目不得变更。

定稿须通过平台完成查重检测及AIGC检测,检测报告须随定稿一并提交。

6.定稿批阅与答辩资格审定

指导教师对考生提交的毕业论文定稿进行一次批阅,给出评阅意见,并依据论文是否达到“主要工作流程”中的第5点所列基本要求,作出“通过”或“不通过”的审定结论。

评定为“通过”者方可获得答辩资格;评定为“不通过”者不得参加答辩,须重新报名参加下一轮毕业论文环节。

7.提交答辩现场使用稿

获得答辩资格的考生,应根据定稿批阅意见再次完善论文,并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答辩现场使用稿。答辩稿上传后,指导教师不再反馈批阅意见。考生须自行打印答辩稿,于答辩当日携带至现场(打印份数及要求将在答辩通知中告知)。

8.参加现场答辩

获得答辩资格的考生须在2026年10月17日到我校指定地点参加答辩,具体安排将于2026年10月初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自考通知公告。逾期未参加答辩者,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另行安排补答辩。已缴纳的论文指导费不予退还,考生须重新报名参加下一轮毕业论文环节。

9.提交论文终稿

答辩结束后,如答辩组提出论文修改意见,考生须据此继续完善论文。所有参加答辩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毕业论文终稿,并通过平台完成终稿查重及AIGC检测。终稿应以标准论文格式写作(格式要求可在继续教育平台“论文实践资料”板块下载)。

毕业论文终稿作为考生的论文留档材料予以保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毕业论文终稿者,论文成绩记为不合格。

10.论文成绩评分

答辩组根据论文质量和答辩表现综合评分,形成最终论文成绩。

三、学术诚信与规范

毕业论文是检验考生学习成果与专业应用能力的重要环节,其写作是一项系统性工作,需投入充足的时间与精力。从选题构思、文献调研,到框架搭建、内容撰写、格式规范,再到反复修改打磨,每个环节均需严谨态度与认真投入。毕业论文有明确的规范与学术标准,这既是质量底线,也是成绩评判的重要依据。请各位考生高度重视,独立完成,严守学术规范与原创原则,以高质量成果为学业交上满意答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凡经查实存在毕业论文买卖、代写、剽窃、抄袭、伪造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者,一律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关于查重及AIGC检测的具体量化要求,详见本通知第四部分。

四、成绩评定说明

(一)评定原则

毕业论文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中的独立环节。毕业论文的成绩,严格依据论文本身的学术质量、规范性、创新性及答辩表现进行综合评定。其他学位课程的成绩,无论是否达到学位要求,均不作为毕业论文评分的依据或前提。

(二)评定标准

毕业论文成绩评定标准,依据《河海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若干规定》执行。论文成绩采用五级计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指导教师和答辩组依据上述规定中的评分标准,结合论文本身的学术质量、规范性、创新性及答辩表现进行综合评定。

(三)查重及AIGC检测要求

1.论文查重率是成绩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各等级对应的查重率要求如下:优秀≤15%、良好≤20%、中等≤25%、合格≤25%、不合格>25%,超出各等级要求,一票否决其等级。

2.毕业论文AIGC疑似生成比例不得超过30%。

3.禁止使用AI工具直接生成论文正文、摘要、结论等核心内容;禁止利用AI工具伪造或篡改原始数据、案例材料和研究结果;禁止将未公开发表的研究数据、涉密内容上传至AI平台。考生对论文的全部内容负最终责任,AI生成内容不得作为原创成果。

4.定稿及终稿提交时,查重率超过25%或AIGC疑似生成比例超过30%的,系统将强制锁定,无法提交。考生须修改至符合要求后,在规定时间内方可上传成功。

五、其他事项说明

 考生因个人原因未按时提交各阶段论文材料,或未按时参加答辩者,视同自动放弃,责任自负,论文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河海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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