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海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河海远教【2021】8号)中的相关规定,学生须在每学年开学缴纳当年的学费,办理注册手续。刘旺银等140名学生至今尚未进行学籍注册,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现对退学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至2022年5月20日。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将在公示结束后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籍注销。凡对以上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于上述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与河海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学籍管理部反映,联系电话:025-83787964,邮箱:xjglb@hhu.edu.cn。
河海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5月13日
人社部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教育部高等学校继续教育示范基地
水利部全国水利行业定点培训机构
高等教育学会中国西部教育顾问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