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超期学生处理公示

来源: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时间:2021-11-04点击:2717

各有关同学:

根据《河海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专科和专升本学制为2.5年,高起本学制为5年,延长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年。在校时间(含休学)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未完成学业者,按自动退学处理。现将超期学生名单(第一批)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11119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学籍管理部联系,电话:025-83787964,邮箱:xjglb@hhu.edu.cn

附件:

河海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超期学生名单(第一批)

                       

 河海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

                                              2021114



附件  河海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超期学生名单(第一批).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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