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
学籍异动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学籍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促进成人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转学有关规定》和《河海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籍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成人教育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转 学
第一条 为保证教学的正常秩序,维护学籍管理的严肃性,原则上不办理学生转学,如在籍学生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转学:
1、确有专长,转学更能发挥其专长;
2、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县级以上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学校学习;
3、因工作变动、住址或户口迁移到外省、外市。
第二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学: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
2、跨专业转学的;
3、毕业年级学生;
4、本科学生的成人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当年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10分的;
5、已办理过转学手续的;
6、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者;
7、应作退学处理者;
8、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第三条 每年三月和十月集中办理转学手续,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第四条 转学的具体流程
1、省内转学:
(1)学生本人填写转学审批表(附件1);
(2)经学生所在教学点初审后,报所在学校审核;
(3)转出学校商请转入学校审核;
(4)转入学校审核同意后负责报江苏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反馈给转出学校;
(5)转出、转入学校根据审批意见办理相关手续。
2、省际转学:
(1)学生本人填写转学审批表(附件1);
(2)学生所在教学点初审后,报所在学校审核;
(3)转出学校商请转入学校审核;
(4)转出、转入学校分别负责报所在地的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由转入学校将审批结果反馈给转出学校;
(5)转出、转入学校根据审批意见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条 申报材料
1、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转学审批表(附件1);
2、省级招生部门录取名册审批表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3、特长生应提供在具有正式刊号的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或参加省市级以上竞赛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4、疾病或生理缺陷者,应提供县级以上医疗单位的诊断证明(复印件);
5、因工作变动、家庭住址或户口迁移要求转学的,应提供单位人事部门证明或住址、户口迁移证明;
6、因特殊困难要求转学者,需提供其他相关证明。
二、转专业、转学习形式、转教学站(点)
第六条 为保证教学的正常秩序,维护学籍管理的严肃性,原则上不得转专业、转学习形式、转教学站(点),如有特殊原因确需转的,需履行审批手续。
第七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转专业、转学习形式、转教学站(点):
1、跨学科转专业,即申请互转的两个专业代码(附件2)前2位不相同;
2、非一年级学生(因休学等原因原专业停办的除外);
3、无特殊原因,成批量学生的学籍变动。
第八条 教学站(点)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学籍变动。
第九条 每年三月和十月集中办理转专业、转学习形式、转教学站(点)手续,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第十条 转专业、转形式、转教学站(点)的具体流程:
1、学生本人填写申请表(附件3);
2、经转入和转出的教学站(点)初审后报我院教学部门;
3、教学部门对教学站(点)报来的转专业、转形式、转教学站(点)申请进行审核后转学籍管理部门;
4、学籍管理部门对申请表进行审核、汇总后提交院领导审批;
5、学籍管理部门根据院领导的审批意见办理学生转专业、转形式、转教学站(点)手续。
三、休学与复学
第十一条 学生确因工作、疾病、参军等特殊情况需休学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休学申请表(附件4),并持有效证明,经审批同意后方可休学。
第十二条 休学时间一般以一年为限,休学期满仍无法按期复学者需重新办理休学手续,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累计不得超过3年。
第十三条 学生必须于休学期满前两周内办理复学手续,填写复学申请表(附件5),超过复学日期两周未办理的,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十四条 每年三月和十月集中办理休学、复学手续,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 学生复学后,如教学站(点)当年无相同专业,可以转入相近专业;如无相近专业,则可以转入我院其他教学站(点)学习;如我院无相近专业,责任由学生自己负责。
第十六条 未申请休学或休学未获批准而擅自缺课并超过三分之一学期者作自动退学处理。
四、退 学
第十七条 根据《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苏教成[1995]45号)和《河海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文件精神,新生没有按期到学校或学校指定的地点办理入学手续,且逾期两周未办理请假手续者,视为自动退学,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老生退学原则上应本人填写审批表(附件6),由教学站(点)统一制作退学汇总表(附件7),每年五月和十二月反馈至我院教学部门和学籍管理部门。
第十九条 学生在籍累计年限超过五年仍未毕业,将按自动退学处理,取消学籍。
第二十条 凡已退学学生,取消学籍后不得申请复学。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现有相关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河海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附表1:
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转学审批表
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入学时间 | | |||||||||||||||||
联系电话 | | 身份证号 | | |||||||||||||||||||||
参加工作时间 | | 工作单位 | | |||||||||||||||||||||
入学考试科目 | | | | | | | 总分 | |||||||||||||||||
各科成绩 | | | | | | | | |||||||||||||||||
转 出 学 校 | 校名 | | 转 入 学 校 | 校名 | | |||||||||||||||||||
专业 | | 专业 | | |||||||||||||||||||||
年级 | | 年级 | | |||||||||||||||||||||
形式 | | 层次 | | 形式 | | 层次 | | |||||||||||||||||
当年录取控制线 | | |||||||||||||||||||||||
申请 转学 理由 |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
转出 学校 意见 | 签字(章) : 年 月 日 | 转入 学校 意见 | 签字(章) : 年 月 日 | |||||||||||||||||||||
承 办 意 见 | 签字(章) : 年 月 日 | 审 批 意 见 | 签字(章) : 年 月 日 | |||||||||||||||||||||
注:1、本表一式三份(省际转学一式四份),转出、转入学校和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各保存一份;
2、转学申请人应认真填写转学理由并签名,转出、转入学校和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均需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附表2:
成人高等教育常用专业代码
序号 | 专升本 | 专科 |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
1 | 焊接技术与工程 | 080207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380601 |
2 | 工业设计 | 080303 | 土木工程 | 380703 |
3 |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 080305 | 水利水电工程 | 380801 |
4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080601 | 财务管理 | 620201 |
5 | 自动化 | 080602 | 人力资源管理 | 650204 |
6 | 通信工程 | 080604 | 测绘工程技术 | 540609 |
7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080605 | 供用电技术 | 550306 |
8 | 数字媒体艺术 | 080623 | 建筑工程管理 | 560501 |
9 | 物联网工程 | 080640 | 农业水利技术 | 570211 |
10 | 土木工程 | 080703 | 数控技术 | 580103 |
11 | 水务工程 | 080709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580201 |
12 | 水利水电工程 | 080801 | 计算机信息管理 | 590106 |
13 |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 080802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590129 |
14 | 测绘工程 | 080901 | 数字媒体技术 | 590222 |
15 | 工程管理 | 110104 | 通信技术 | 590301 |
16 | 工商管理 | 110201 | 经济管理 | 620301 |
17 | 会计学 | 110203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620303 |
18 | 人力资源管理 | 110205 | 市场营销 | 620401 |
19 | | | 工商企业管理 | 620501 |
| | | | |
| | | | |
附表3:
河海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转专业、转学习形式、转教学站(点)审批表
姓名 | | 性别 | | 入学时间 | | 学号 | | ||||||||||
身份证号 | | 联系电话 | | ||||||||||||||
入学考试科目 | | | | | | | 总分 | ||||||||||
各科成绩 | | | | | | | | ||||||||||
转 出 | 教学站(点) | | 转 入 | 教学站(点) | | ||||||||||||
专业 | | 专业 | | ||||||||||||||
层次 | | 层次 | | ||||||||||||||
形式 | | 形式 | | ||||||||||||||
年级 | | 年级 | | ||||||||||||||
申请 理由 |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
转出 站点 意见 | 签字(章) : 年 月 日 | 转入 站点 意见 | 签字(章) : 年 月 日 | ||||||||||||||
教学 部门 意见 | 签字(章) : 年 月 日 | 学籍管理部门意见 | 签字(章) : 年 月 日 | ||||||||||||||
院领导意见 | 签字(章) : 年 月 日 | ||||||||||||||||
注:1、本表一式四份,转出、转入站、教学部门、学籍管理部门各保存一份;
2、申请人应认真逐项填写信息,转出、转入站均应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附表4:
河海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休学审批表
姓名 | | 性别 | | 入学时间 | | ||||
专业 | | 层次 | | 学习形式 | | ||||
年级 | | 学号 | | 所在教学站(点) | | ||||
身份证号 | | 联系电话 | | ||||||
休学时间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申请 理由 |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
相关证明材料 目录 | | ||||||||
教学站(点) 意见 | 签字(章) : 年 月 日 | ||||||||
教学部门 意见 | 签字(章) : 年 月 日 | ||||||||
学籍管理部门 意见 | 签字(章) : 年 月 日 | ||||||||
院领导意见 | 签字(章) : 年 月 日 | ||||||||
注:1、本表一式四份,学生本人、教学站(点)、教学部门、学籍管理部门各保存一份;
2、申请人应认真逐项填写信息,所在教学站(点)应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附表5:
河海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复学审批表
姓名 | | 性别 | | 入学时间 | | |||||
专业 | | 层次 | | 学习形式 | | |||||
年级 | | 学号 | | 所在教学站(点) | | |||||
身份证号 | | 联系电话 | | |||||||
复学时间 | 年 月 日 | |||||||||
复学后年级 | | 复学后学号 | | |||||||
申请 理由 |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
相关证明材料 目录 | | |||||||||
教学站(点) 意见 | 签字(章) : 年 月 日 | |||||||||
教学部门 意见 | 签字(章) : 年 月 日 | |||||||||
学籍管理部门 意见 | 签字(章) : 年 月 日 | |||||||||
院领导意见 | 签字(章) : 年 月 日 | |||||||||
注:1、本表一式四份,学生本人、教学站(点)、教学部门、学籍管理部门各保存一份;
2、申请人应认真逐项填写信息,所在教学站(点)应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附表6:
河海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退学审批表
姓名 | | 性别 | | 入学时间 | | ||||
专业 | | 层次 | | 学习形式 | | ||||
年级 | | 学号 | | 所在教学站(点) | | ||||
身份证号 | | 联系电话 | | ||||||
退学 理由 |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
教学站(点) 意见 | 签字(章) : 年 月 日 | ||||||||
教学部门 意见 | 签字(章) : 年 月 日 | ||||||||
学籍管理部门 意见 | 签字(章) : 年 月 日 | ||||||||
院领导 意见 | 签字(章) : 年 月 日 | ||||||||
注:1、本表一式四份,学生本人、教学站(点)、教学部门、学籍管理部门各保存一份;
2、申请人应认真逐项填写信息,所在教学站(点)应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附表7:
河海大学 (教学站(点))成人高等教育学生退学登记汇总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学号 | 身份证号 | 录取日期 | 专业 | 层次 | 学习形式 | 退学日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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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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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注:1、本表一式二份,教学部门、学籍管理部门各保存一份;
2、各教学点申请人应认真逐项填写信息,纸质须加盖公章,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hhdxxssw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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