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水利厅关于举办市、县水利局局长专业理论知识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时间:2010-05-18点击:668

贵州省水利厅关于举办市、县水利局局长专业理论知识培训班的通知

 
 

各地(市、州)水利局:

水资源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党的十五届三中、五中全会把水资源问题摆到了突出位置,明确了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坚持兴利除害结合,开源节流并重,防洪抗旱并举,下大力气解决洪涝灾害、水资源不足和水污染问题的水利工作方针。

如何贯彻落实新时期治水思路,水利各级领导干部是关键。为了帮助全省各市、县水利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深刻理解和认识新时期的治水思路,了解国内外先进的水资源管理理论和技术,学习和掌握水利专业理论知识,促进全省水利事业的持续发展。经厅领导研究决定委托河海大学举办一期全省市、县水利局局长专业理论知识培训班,具体事项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省各地(市、州)、县水利局局长及优秀后备干部。

二、主要培训内容

1、领导科学与艺术

2、利水水利的发展模式

3、防汛抗旱新理念与新技术

4、水文化与水景观

5、新时期水资源利用与保护的战略思考

6、水利法规与行政执法

7、经验交流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班定于2009101418日在河海大学举行,培训时间为5天。其中理论学习3天,另结合学习内容实地考察江苏、浙江、上海等地部分水利工程。

报到时间:20091013日。

报到地点:南京市北京西路65号西苑宾馆(省政府对面)。

四、证书发放

培训班结束后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培训证书》,请参加培训人员携带身份证和小二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

五、培训费用

参加培训学员需交培训及资料费600元/人,不足部分由省水利厅补助。交通考察费按实收取,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贵州省水利厅人事劳动教育处:

贵州省水利电力学校成教处:

河海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吴卫华,电话:025-83786362(办),(013913940241(手机),E-mail:whwu@hhu.edu.cn。

请有关单位领导安排好工作,按照培训班名额分配表(见附表1)上的名额确定参加培训人选,并将报名表(见附表2)于930日前报送或传真至水利厅人事处或水利电力学校成教处。

附表1:贵州省市、县水利局局长专业理论知识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附表2:贵州省市、县水利局局长专业理论知识培训班报名表

 

 

二○○九年八月三十日

 

 

主题词:教育 培训 通知

抄送:河海大学

贵州省水利厅办公室                 2009年9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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